小区广告牌位出租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的有关细则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包工加工广告牌钢版面结构主作。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尊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①广告字牌制作及安装。
2、项目范围:摆芒都匀供销社茶园;
3、实施地点距公路边米;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方确认的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清单,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一块户外广告牌。
2、甲方负责提供内容及喷绘布面。乙方负责现场制作,组装、安装。
三、工程期及进度要求
1、制作周期为4天(年月日—年月日)。
2、乙方一次安装完毕,乙方保证广告牌安装质量,制作完成后,甲方进行现场验收。
3、施工期间现场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广告牌安装完成后一年内,如果广告牌如果由于质量问题,出现倒塌、倾斜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承包方式及造价(详情清单、结构图)
总造价:元整(元)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开户行:帐 号:
五、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一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万元(元)预付款,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次精细化广告牌制作款余款拾元(元)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
六、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该 工程承所在地人民裁决。
七、附件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小区广告牌位出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小区项目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小区整体形象,同时也为了给各位商户创造一个有利的宣传空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租赁位置:甲方小区院内_______________楼南至_______________楼东围墙 _______________米至 _______________米处共米长,高度为围墙实际高度。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日至小区二期工程交付使用。
三、租赁费用:每米 _______________元,合计 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当天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额租赁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租他户。
五、具体事项:
1、甲方在乙方租赁使用期内不得将广告位另租他人,否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租赁费(本条2、3项除外)。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后_______天内将广告贴上,并且要将围墙上下张贴严实,不得留缝。否则甲方有权另租他人,并于_______________日内退还乙方租赁费。
3、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的维护,若有破损、掉落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和更换。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______天内不修补和更换,甲方为维护小区形象需要有权另租他人,不退还乙方租赁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 日
小区广告牌位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保证具有发布广告的经营权,并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置发布广告。经双方平等协商,依据《合同法》、《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1、约定广告发布内容
1.1广告发布品牌名称 稻花香
1.2广告发布形式: 形象牌
1.3广告发布规格、面积(数量): 21.3米(长)9米(高)=191.7㎡;
1.4广告发布位置: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桂阳县一中十字路口龙潭妇产医院三楼顶)
2、广告发布时间
2.1自 20xx 年 4 月 9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8 日止(实际发布时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3、广告费用
3.1本合同广告单价: 30000元/年
3.2本合同广告费共计:¥ 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
4、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采取现金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广告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4广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发布费、制作费、人工费、审批费、税费。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广告制作
5.1广告画面采用甲方提供的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稿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5.2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制作发布广告。要求色彩准确,图案清晰,版面与样稿保持一致;
5.3 钢材不低于国标质量,保证安装牢固,画面美观平整,发布期内无破损和退色现象,否则乙方应在三日内无条件修复及更换;
5.4广告制作施工过程中及该广告发布期限内,出现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
6、广告验收:
6.1乙方应在广告制作完毕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时间验收,并据实填写《广告验收报告书》,此系广告费用支付的凭证,甲方因特殊原因逾期验收的,请在填写《广告验收报告书》时说明情况,避免甲乙双方在实际发布时间问题上产生分歧;
6.2对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广告发布期前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的,视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到达乙方之时起生效,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同时保留追究赔偿损失的权利。
7、广告发布
7.1实际发布期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同时乙方应确保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广告制作,确保广告发布到位,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达到十日以上者,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逾期达到一个月以上者,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责任;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发函至甲方;
7.2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包括合同期内甲方要求更换的广告)所需全部审批手续;
7.3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广告发布所需材料,乙方有义务以专业角度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审查有不当之处,乙方应当向甲方报告。如乙方未尽审查义务,致使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发布后引起纠纷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7.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提出异议。
8、广告结算
8.1乙方自广告验收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提交广告合同复印件2份(A4幅面)、汇款委托书2份,广告发布明细表、广告发布实景照片(当期五寸冲洗照片)、与合同内容相符的专用(金额含以实物方式付款的金额)、广告(工商)登记证复印件及甲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单》。逾期提供资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9.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了内容材料的提供及审批程序,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广告发布义务,乙方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当,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
10.1与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诉讼解决。
11、合同生效
11.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形成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构成同一份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12、特别约定 。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小区广告牌位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支付总费用的50% ,即 元(人民币)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开始设计。
2、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稿,甲方确认后,应当即付清总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时间:
1、乙方需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比较完整的设计稿。
2、乙方需在 年 月 日完成甲方公司委托的设计工作 (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由于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延误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设计开始前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完整、内容改动而造成的设计结构改动,甲方须另行支付相应的设计改动费用。
4、乙方收到甲方的完整设计资料后进行部分小样设计以方便甲方确定风格,风格确定后乙方开始进行初稿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初稿甲方可提出一次修改,初稿确定后的修改,甲方须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6、因甲方修改,延误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由于后期制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由于制作物设计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8、设计项目期间乙方挂靠于甲方品牌之中,不得以乙方身份单独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